3)一零九章 均田_崇祯七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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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”

  听到果然是如此,下面的百姓顿时是起了一阵骚动。

  董策淡淡一笑,大声道:“本官此次屯田练兵,招募百姓,乃是朝廷承认的,绝不是私自开垦,是以田产都有地契发放,只要是分到手中的,就是你们的永业田,可是世代传家的。”

  他顿了一顿,下面一时间肃静无比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董策脸上,只听董策清朗的声音响起:

  “本官所实行,以均田为准。

  凡十五岁以上之男子,每人授给露田十五亩,必须种植谷物。十五岁以上之女子,每人授露田十亩。丁牛四岁以上之大者,每头受露田十亩,一户限牛最多为四头。奴婢授田五亩。所受之露田不准买卖,年老身死,还田于官府。

  另,十五岁以上之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五亩,十五岁以上女子受桑田两亩,桑田可作为永业田,终身不还,可以父死子继,但不得买卖。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,每三口一亩,宅田也属永业田,不用归还。

  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,十一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,年过七十的不还所受,寡妇守志,虽免课亦授妇田。

  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,收归官府所有,作均田授受之用。

  官员按照丁口发给露田,和百姓并无二致。除此之外,按照品级分发永业田,文武一同,按品级授予。九品从九品为二十亩,八品从八品为三十亩,七品从七品为五十亩,六品从六品为一百亩。”

  分田了!真的分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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